为改善检察队伍结构,缓解人员紧缺状况,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的发展,经研究,我院决定公开招录11名聘用制书记员(用工方式:委托劳务派遣)。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。
二、招聘方式
公开招聘采取考试(笔试与计算机操作)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。
三、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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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性身高1.68米以上,女性身高1.56米以上;大专及以上学历,法律专业优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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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招聘对象和条件
(一)报考聘任制书记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1、具有中华民族共和国国籍;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;
3、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、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。
五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方式
报名时间:2018年8月6日至8月17日(上午8:30-11:30,下午3:00-6:00)。
报名公司:湘潭县强盛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部。地址:湘潭县易俗河镇飞羊东路441号。联系人:郭经理,联系电话:13873232166。
报考人员报名时,需提交本人学历证书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,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,并填写《湘潭县强盛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部聘任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》一份。报名时应提供,本人工作经历及所获成绩荣誉的相关资料,供人事部门参考。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。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,经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。
六、考试内容、时间、地点
考试总成绩为100分,包括笔试与计算机操作和面试,分别占总成绩的30%、40%、30%。成绩如出现小数,保留小数点后两位。
(一)笔试与计算机操作
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,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知识。计算机操作主要以文字录入、表格制作等为主。考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(二)面试
面试由湘潭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。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:1.5的比例,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。
七、体检和资格复审
根据合成成绩(笔试成绩和计算机操作按比例相加的成绩)和面试成绩按1:1确定体检人员,总分相同时,按合成成绩排名。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》执行,体检不合格时按排名替补。
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,主要对报考人员相关情况进一步核实。
八、公示
对拟聘用人员在湘潭县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
九、办理相关手续
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,不符合聘用条件的,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。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,与湘潭县强盛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湘潭县人民检察院,湘潭县人民检察院负责管理使用。
十、相关待遇
1、工资待遇,经体检合格决定聘用的人员,试用期为2个月(含在聘期之内),试用期间月薪1800元,试用期满,正式签定聘用合同后,月薪2250元,聘期为2年。书记员年度考核评为称职以上的,每聘用满一年,逐年增加院龄补贴50元/月。
2、试用期满,正式签定聘用合同后,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和《社会保险法》相关规定享受“五险”(基本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、生育保险)。其中按规定应由单位缴纳部分由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承担,应由个人缴纳部分由聘用书记员自行缴纳。
3、发放春秋、夏季检察制服各1套。
4、按现有临聘人员标准享受伙食补贴。
5、其他福利按照相关规定执行,年终根据工作业绩予以一定奖励。
湘潭县强盛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部
2018年8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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